今日在博客上看到易中天昨天在央视一个节目中的一些基本观点:自由即选择,选择即负责。迁就世俗,一时无忧;违背内心,永远痛苦。选择的时候,只用想两条:一,这是不是我非常想要或想做的?二,如果后果严重,兜不兜得了,扛不扛得住?如果两条都没问题,那就要!选择已定,则任人批评。决策时不妨“二”,执行和操作却一定要小心翼翼,认认真真,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易老的这些话,甚合鸟意。 比如鸟儿的工作,工作的地点,工作的形式,工作的目标,等等,都是鸟儿自己选择或者接受的,这已经比那些不能自我选择的人儿要好多了。工作中的欢乐和意义在我选择之前已经注定,工作中的烦恼、困难、痛苦也是必有之内容,我不能推,不能避,更不能丢下,工作最后是成还是败,我也必须对它负责。这种负责并不仅仅是最后去承担什么什么,而是在每一天都要承担什么坚持什么守住什么解决什么促进什么。工作还在手中,我必须好好工作,对它负责。 又比如鸟儿的家庭,和谁结婚,是我自主的;住房的问题,我虽不同意但没坚持或者说没有坚持住,也接受了;要几个孩子,是我亲自决定的;家庭的经济状况,对外交往状况,虽然不是我完全做主,但也起着主要的作用。家庭给了我欢乐、体面和稳定,也给了我辛苦、痛苦和纠结。家庭还在维续,我也必须好好调整心态,不抱怨,不推诿,对它负责。 再比如我如何对待孩子,从我决定接受大孩子辍学以来,我就应该坦然接受他给我带来的一切麻烦,压下自己一切担忧和对他未来的恐惧。我不必刻意为他留下什么,也无须强制他朝哪个方向行走。我选择我的,对我负责。孩子选择他的,让他对他自己负责。不管是父子的关系,还是父女的关系,抚养和赡养之别也。各尽其责好了,即使因为某些特别的原因,彼此无法尽责,也就自个儿去兜去扛吧。 记得在初中教过一篇文章,好像是梁启超的,题目是《最苦与最乐》。梁老认为,“人若能知足,虽贫不苦;若能安分(不多作分外希望),虽然失意不苦;老、死乃人生难免的事,达观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么苦。独是凡人生在世间一天,便有一天应该的事。该做的事没有做完,便像是有几千斤重担子压在肩头,再苦是没有的了。” 梁老认为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并且责任越重大,负责的日子越久长,到责任完了时,海阔天空,心安理得,那快乐还要加几倍哩!梁老还说,“大抵天下事从苦中得来的乐才算真乐。人生须知道有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任的乐处。这种苦乐循环,便是这有活力的人间一种趣味。”当时教学时,也并不觉得老人家说的多么多么的好,今日翻出来,逐句逐句读来,思来,觉得是真好呢。 梁启超说,快乐之权,操之在己。了凡说,命由我作,福自己求。大胆去操,努力去作,认真去求吧!选择尊重自己,苦乐我自享用,批评且由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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