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儿子上学去了,才6点半的样子,于是打开电视听新闻。 把电视调到新闻频道,这个破遥控器却一点不给力,总是调不到我要的台,新闻频道是21台,按上下键,不是跑20台就是跑18台,反正就是不灵光了,换一个遥控器还是这德行。于是越发的对电视台这种霸王条款感到不满。 家里用的是电视台的有线电视,后来装了机顶盒,然后家里的遥控器就不能用了,只能用电视台给的和机顶盒配套的遥控器遥控机顶盒了,用了一阵后这个遥控器按键就不怎么灵光了,要么没反应,要么就呼呼地上蹿下跳地跑台,反正就是不容易调到你要的台了。 上个月交本年度的电视费时,把遥控器拿去,准备找电视台换一个。 交费和维修遥控器的在一个柜台,但是是2个人分别负责的。于是先找那个维修的,问能不能换一个,人家回答说不可以,只能重买!20元一个。正在这个时候有人来维权了,说才买不到三个月的遥控器就坏了,怀疑是他们维修过的遥控器给他们的,电视台也没否认,但是说超过3个月就不可以换了,而且要客户拿购买发票来换。 于是我也把遥控器给她看,跟着提出自己的要求和看法:这个机顶盒和遥控器是配套的,机顶盒是你提供的,我们取消数字电视时还要还给电视台的,这个属于你们提供的服务设施,为什么坏了还要我们客户出钱买啊,应该是免费提供的,比如上网,邮局都免费提供猫的,猫坏了也是免费更换的,结果对方就是不搭这个茬。 我还得赶着回家做晚饭呢,无奈只能收回遥控器,赶紧交钱。 谁知,我交好钱,在整理票据的时候,那个负责维修的同志扔了一个遥控器给我,说,你的遥控器,收好! 我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她记错了!我也不客气地赶紧收到包里,然后像做贼似的,匆忙离开了。 回家后,试了试那个意外收获的遥控器也是不好用的,不过有点键比我原来的灵光,有的键还不如原来的,于是琢磨着哪天有空了,把这两个不好用的遥控器给拆了,组装成一个好用的。 毕竟是不正当得来的遥控器,我心里有点虚,感觉像做贼,于是晚上的时候把事情说给儿子听,想听听他的看法,儿子安慰我说:反正又不是你主动拿的,人家主动送给你的,你就安心笑纳吧! 嘿嘿,小子这句话,说的俺心里舒展多了,就是,20元钱是小事,这个电视台也太不讲理了,这个本来就应该是免费更换的嘛! 看来,本周俺还真得抽空把2个遥控器整合成一个好用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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