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日记本:《凡人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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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5日

阴天

星期 二

宁可丢不可修
作者/laolu
  我刚出了学校门,又近学校门的那种人。对于社会上的人情世故一窍不通,当然也不怕什么喽!有两件事我至今没忘,一件事当时学校的年轻老师(中专毕业又当中专老师),他(她)们对于我们的到来似乎有点耿耿于怀!我们确实是五年制本科北京大学生,这没错。可是背后却都叫我们“太学生”(后来才明白是讽刺我们,说我们比大学生还多一点呐!)另一件,就是实验室丢弃的东西(如电烙铁等)修一修还可以用。可有的老师就义正言辞的忠告我:“公家的东西可丢,但不可修”虽然看似是你修好的拿回家自己用啦,可别人认为是你拿公家东西回家自己私用?那就问题大啦!特别是当老师的更必须注意这方面问题!回想起来这多年来,我是公私分明两袖清风没占公家一点便宜!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啊,当今社会虽然不再有人说“公家东西可丢不可修”啦,私人东西也丢的不少,尤其是我们家的一双儿女,先头我只说女儿是“丢丢族”岂不知我那宝贝儿子,把我住了十年的欣歆园的房子里东西(对他们说的破烂),凡是我没搬过来的(走)东西,很多都给我送人的送人(名誉上说是下乡扶贫啦),可更多的却是无偿丢弃啦(送给收旧货的老李啦)。唉,一时我还真有点想不通(特别是书记杂志),可儿子又说,就是您搬回来又有什么用呢?还能砍多少本?
  今天我算明白了一件事:我用来花钱修我的“数字万用表”的修理费。完全可以买个新的啦!(三四十元买个挺好的数字万用表)最后我决定下个星期我找卖我的那个地摊主去退钱,当然不那么容易喽,可我还是讲明他不能骗我老头子啊!从这件事看起来半个世纪以前的一句话,如今真是可丢不可修啦!因为花那么多修理费真不如买个新的还划算点!因此我就买了一个叫“不怕烧”的新型数字网用表!(优点是使用错误时,也不会把万用表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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