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日记本:《一个人的美丽》

评论:13  

2008年11月12日

晴朗

星期 三

是不是圈套
作者/守 望 幸 福  
    保险公司的客服说,收据不是必须提供的索赔证据。

    但车主坚持说需要,而且拿出一张列表,说是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

    交警说,这个收据我们可以开,但前提是车主垫付给你们了一切费用。

    另一个说,开吧,没事。

    我说,这不成我欠你的钱了吗?这和事实不符啊。

    交警说,保险公司有的是有这个要求的,这样他们才会把索赔的钱打到车主的账户上,至于你们怎么处理钱,看你们的交情了。如果你不信任他,也可以让他给你一个欠条。

     我说,我不是不信任他,我是觉得这个收据对我而言是个很大的负担,我不能这么签啊。欠条也行吧。

    于是我在车主目露不耐烦甚至凶光的关注下,交警的提醒下,另一个无所谓的态度下,签字了,证实我收到了事故调解书里提到的那笔钱。欠条他也给我写了,但把欠写成了久,上面特地说明不作为法律依据之类的话。

    我没有录音,我不知道怎么录,我也没有别的办法。按理说,他的欠条应该是双倍于我收据的数字但他没这么写,而且写了实际赔款以保险公司的金额为准。

    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保险公司的客服说不需要收据,他坚持要,而且他手上的单据也确实列明了要提供。

    这年头,交情值钱吗?脸皮值钱吗?我哪里知道。我所知道的就是,我彻底把他得罪了,我不信任他,我也把这种不信任表现出来了。他不痛快,我也觉得委屈。我明明没收到一分钱啊。

    该死的车祸,该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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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甜豆子   时间:2008-11-12 14:19:34   

内容: 这种事情还是该要弄清楚之后
再签字的
管他什么耐不耐烦的?
过错方本来就是在他
他理应承担责任!

 

  来自:秋天小菊   时间:2008-11-12 14:29:57   

内容: 没收到钱干吗签字?

 

  来自:秋天小菊   时间:2008-11-12 14:30:34   

内容: 理应让他也写一张为什么要先签字的说明书你才签

 

  来自:珣姣   时间:2008-11-12 22:30:42   

内容: 虽然他说欠条不作为法律依据,但是他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你需要证明欠条是写在收条之后,要不然不是相当于用收条是还了欠条上的钱了么?

为什么我们明明是受害者,还要被加害者宰割和左右?
无奈啊。

 

  来自:珣姣   时间:2008-11-12 22:33:23   

内容: 对了,昨天忘了告诉你怎么录音了。
我陪当事人录过,就是用一个类似于可以套在手腕上的手机套,把MP3放里,把录音键打开,就OK了。
一般旁人不会有这种警惕吧。

或者在打电话的时候,使用免提通话,你在这边也可以录音。

 

  来自:海棠无香   时间:2008-11-12 22:45:29   

内容: MP3都有录音功能好像,不过现在说好像也晚了。

有点复杂。

 

  来自:Sunny小爽。   时间:2008-11-12 22:49:42   

内容: 保重!

 

  来自:┅☆伈随风飞♀   时间:2008-11-13 9:31:50   

内容: 碰上这事挺烦人的

 

  来自:蝶儿舞语   时间:2008-11-13 10:58:43   

内容: 这事情好复杂

 

  来自:楚 楚   时间:2008-11-13 13:53:41   

内容: 手机可以录音的啊?下次如果有什么事儿,你就假装按手机嘛,然后把录音的打开。

 

  来自:scally   时间:2008-11-13 14:40:06   

内容: 保险公司就是这样的。你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吧。

 

  来自:妙静   时间:2008-11-13 15:29:08   

内容: 你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吧。

 

  来自:早晨的月亮   时间:2008-11-13 21:00:34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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