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4日 星期日 小雨 6℃~12℃ 收藏调整养老金的文件 早晨还没到六点老伴醒来了,向我问好以后的第一句话:“这日子过得可真快呀!”我礼节性的回答了她的问候以后,知道她要看早晨电视节目啦,而我此时已经从五点就开始边听收音机边看报了,近一个小时的看报时间,能记下来的也是我们最关心的那一条,无外乎就是涨钱喽。昨天白天女儿中午来我家说了两条消息:一,电信总公司的老总(廖康)掉走啦(已然一个多礼拜了),调往上海某设计院任职去啦。在职的员工对他去年“减工资收入”很反感,因此他调走也许是皆大欢喜吧?!二,邮政的一把手(欧阳)也要调走啦。老伴插了一句:“他的那两套房子”?“人家早就买啦”女儿回答说。老话常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他们虽然够不上“知府”级别,可至四年时间,每年收入也颇丰呀!这些消息和我们关系不大,我们关心的却是女儿从报上看到的一条消息,我今天早晨认真仔细读了一遍:《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2]5号。这件事使我联想到学校小蔡收集“职称证”退休证的事儿,目的是要涨养老金啦!全文如下: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黔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结合我省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省情,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 2012年1月1日起,对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一)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 2、2007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3、按本款第1、2项增加基本养老金后,退休人员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按本项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最低为20元。 (二)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即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分档增加基本养老金。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34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32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300元。 (三)按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个条件的予以累加。 1、退休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正高职称150元、副高职称(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120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对1999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再增加60元。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一岁增加5元,不足一岁按一岁计算。 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3、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企业退职人员比照上述办法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 三、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201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达不到2011年度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从2012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后,再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四、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从2012年1月1日起,我省退休人员月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为500元;退职人员月最低退职生活费标准调整为440元。 五、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按原渠道解决。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尽快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九日 对照上述政策,初步算了一算,还是很不少哩,至少也有三百多啦!老伴涨的又没我多啦,少不了又会说:“你每月拿的比我多,花钱还那么扣。”我估计又要向我提出增加每月的“生活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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