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也懒得够呛!在家呆了一个上午,就只是写点字看小说,我在家最钟情的那件无袖衫,还是没洗。 这件衣服本是套装的里面那件,可穿着实在舒服,所以成了家装中的最爱,与我的黑色短裤搭配,我就是一黑衣侠。 真的很想回家来就穿上它,可我午休起来要走了才又看见它萎顿地缩在门口的架子上,怎么办呢?拿过来给正睡觉的逗爸,麻烦你给我洗一下?他眼也不睁很不满地说,我等会就去图书大厦。他近来迷上了图书大厦,几乎天天去读字帖,“听”马瑞芳解析《红楼梦》。 唉,这个怎么办? 看到逗号在床上一直看书也没睡着,提着衣服跑去央求,给妈妈洗洗这件衣服好不好?你是个好闺女!我最喜欢穿它想让它马上干了好穿! 我知道女儿也不会拒绝,果然,她说,好的! 下午逗爸去了补习学校,原因是电动车的两把钥匙都被我装在包里拿走了。我们一起回来,他说,女儿给我洗了衣服,吭哧吭哧搓洗了好久! 真感动! 尽管是很薄很简单的一件衣服,可我们这闺女是被宠得连自己的内衣内裤袜子都不洗的。 回家果然看到,衣服正悠然地挂在晾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