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好的天气维持了一周之久,湘湖边的徐徐春风,吹得人忘记了时间,不得已流连,虽美,却在周五的下午少了几分人气。 部门活动,吃饭-喝酒-K歌。 我和疯子一伙搭乘公子哥的本田CR-V先到了包厢,一坐下,疯子就亟不可待的去点歌。我便找到角落,选了个舒服的姿势瘫了下去。没多久,疯子问谁会小酒窝,因为喜欢,便跟他合唱,随后还是回到角落。之后,几乎没有起身。yy问,怎么都HIGH不起来,笑着说听歌也是一种享受。其实,也唱了,也HIGH了,但都只是三分钟热度,热乎劲过了,还是坐下了。 这是回来以后第二次去到KTV,以前也是常出入的,总觉得在KTV喝的红酒总是最美味的,在舌尖溶动,再流入喉咙的时候,腹部会马上响应,酸甜。不掺雪碧,更加纯正,不过掺了,更像饮料。我不是会品的人,无论茶或酒,只是喝得多了,就记住了味道。 其实,我是很喜欢在KTV唱歌的人,放开的感觉,无所顾忌,可以无所谓他人的猜测和议论,高唱钟汶的赔偿,可以一杯一杯的和她们拼酒,还可以玩到凌晨2点多,再和小雅一起11路回家,一路上,说好多好多的话,可以嘲笑自己,可以大声咒骂,还可以继续高声歌唱,思念,不满,疑惑,执著,全部吼了出来,就像喝醉酒的醉汉,倒在路边,一口,将所有的东西呕吐出来。 高声歌唱,就像男人在高潮时射了一样的HIGH。
现在不了。几乎不沾酒,在这种场所也不再放肆。只是,去到这种地方,会忆起当初想一个人的心情。想起那一次,勇敢的唱赔偿,后来琼说,你真的就如此勇敢!我就回报了一个淡淡的微笑,然后拿起酒杯。 都说幸福的人会越来越少的码字,对酒也学会了敬而远之,做个听话的小女人。看着自己日记相隔的频率,我想是的,忙是原因之一,更多的是空气里的幸福粒子让我懒得再打开日记本。这些事都太过琐碎,细小无比,不忍得用文字记录,因为拼凑都是很困难的。弥漫了,深刻了,是剔除不了的。 我喜欢唱歌给他听,因为喜欢他倚着我的柔软和温暖。 高声歌唱,低声吟唱,都只,唱给你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