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在电话里说,在德基广场的路易威登店里,见到一条丝巾,非常的漂亮,他想买来送我。 我说那一定很贵,不要。 他说一千三。 我连声拒绝,别别别,我不值。 他笑,这有什么值不值的呢?
我岔开话题,提到上次在超市受到惊吓的事。 弄一身名牌,让人误以为是有钱人,给打劫了才冤死呢。
当我在商场里闲逛时,看见古驰的小钱包要一千多,芬迪的包包要七千几时,突然理解了,为什么女人需要情人,为什么那些女学生要傍富人,她们需要有人为时尚买单。
记得洪晃的博客里说过,高级的诱人的内衣肯定是情人买的。老公见了肯定会问多少钱。
有人说,八十后的女人很前卫,年龄不是问题,性也不是问题,就钱是问题,所以他们不在乎男人的年龄,只要有钱。
是啊,钱是用来交换商品的,男人出钱,女人出什么呢?
于无论他怎么自愿,他都出自他的感情,他肯定需要回报,我能给他什么呢?什么都不能! 还是在电话里聊聊天比较好,就做普通朋友已很不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