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深圳后,我又打电话问民政局,人家告诉我:至少有一方是深圳户口才能在深圳办结婚证!晕,我俩都是外地户口,注定办不成!
辉哥比我更晕,又开始“数落”我不成全他,看他那小样儿,我心里美滋滋的,俺就晾着你,怎么着?
又过了四个月,他家乡一位与他从小一起长到大的朋友结婚,我们回去参加朋友的婚礼,也正好可以领结婚证。
2006年9月1日,在我与辉哥相恋18个月后,终于成为合法夫妻,结婚照12元,工本费9元,辉哥花了21元就把我“买”回来了,这回他终于高兴了,出了民政局的大门,我跟在他身后,他一回头给了我一个深深地吻,得意地说:“丫头,你真便宜呀,21元就搞定了!” 我嘟着嘴,他拽着偶的小手往家走,在快要到家的楼梯口,他趁着没人,又对我一番“非礼”,进门后,向公公婆婆大声地宣布:“爸,妈,我给你们带儿媳妇回来啦!”
接着,我们的婚礼被提上了议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