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轮网络日记本  
 
2007年12月20日 晴朗 星期 四
2007-12-20日星期四  晴 

     敏敏炖木耳(本名:刘丽敏)是我的学生,这家伙跑到我的母校----佛山大学中文系读本科了。中文系是我的专业,她理所当然地成为我的“师妹”。但这师妹呀,太不象话了,上次我发信息,把南一体艺节的时间告诉她,她竟连螃蟹是谁都忘记了,可打可打!
    我问过她为何把网名起得那么怪?她说:“我好吃,木耳炖鸡是我的至爱。所以把网名改为敏敏炖木耳了。”那,你不就变成“鸡”了?我在暗笑。
    不过,这家伙的学习成绩不错,她读高中时,已经是一个才女,她的“犯罪证据”《分班风波》,我还给在“学生文苑”里(http://www.nhyz.org/bmft/xueshengwyy39.htm)。
    她也很念旧,经常和大猫上来看我,上一次,她去香港,专门带来一大包写满鸡肠字的咖啡。我尝着煮了一回,煮来煮去,咖啡依旧。看来,这种黑乎乎的东西,不要专为我准备的!
     昨晚,这小妞又记起她的老师来了。她在我的QQ空间(http://user.qzone.qq.com/442488073)发来了“救急讯号”。
    “师兄救急啊~我昨天写作文时才发现自己不会用标点符号啊!!如果前面一句话说完,当然就加‘。’啦,不过如果后面紧随一个人的说话,当然要用双引号开头了,但这个句号跟那个双引号在原稿纸上应该放在同一格呢,还是各占一格呢?
    还有,如果一个人的说话以‘?!’结尾,那么,那问号、感叹号和表示话已经说完的后面那个双引号三个所占的位置又如何安排呢?是?跟!同占一格,然后’自己占一格,还是?自己占一格,!和’同占一格呢?江湖救急,请指引明路啊!老师应该不会介意我叫你师兄吧~嘻嘻~~。”
    算了,前罪不咎,还是原谅她这个小女人吧!
    “点号占一格。如果“?!”后还要用反双引号,就占三格。你这个人啊,太小气了,它需要,就给它嘛!但如果刚好写到末格,那么标点符号就写在格外,而不能把它移到下一行。记得罗!”

    后记:原来是我记忆出现了“短路”。据她本人陈述,“敏敏炖木耳”的意思应该是:话说有一天,她想换个网名,突然就想起“敏敏特穆尔”(《倚天屠龙记》里赵敏的本名)这名字,但她不可能要人家的姓嘛,所以一直在想三个谐音字来替换。这时刚好经过饭堂,想起她已好久没吃过雪耳糖水了,突然灵感一闪,“特穆尔”就变成“炖木耳”了。整个来龙去脉就是这样的了。哈哈……她为了不当这只“鸡”,连夜踩我QQ空间的场了!故此,严重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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