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稀饭,盘子里有玉米,馒头还有小菜.这就算我的早餐加午饭了. 入冬以来,香香的甜玉米一直都是我的最爱,先生受我影响也喜欢上了,隔天吃不到就回叫我"明天买菜,记得买玉米吧" 黑的荞麦馒头,黄的玉米馒头,这两样都是我说要吃稀饭,先生必定会给我带回来的主食,认识我的人都说我的口味不象南方人,因为太爱吃面食了.平时爱吃稀饭就馒头,谗了的时候还自己做削面片,包饺子,做面汤.不知道是爱屋及乌还是因为受影响,先生也逐渐的习惯了我的吃法,我吃什么他都说喜欢,当然,偶尔会说我做的菜难吃,但是绝对不会说我做的面难吃. 很久没有出去吃饭了,或者我已经忘记怎么样跟人应酬,只是觉得如果我不喜欢的事情别人要我做,我现在是极力拒绝,就比如喝酒. 还记得刚来南昌时一切都觉得新鲜,经常也会跟着去吃饭,常常的就会抗不住拒绝,一杯接一杯的喝,喝到最后就是醉醺醺的回家, 经常吐的连苦胆都出来了. 昨晚的应酬(严格说不算,我只是混饭吃的那种)让我觉得异常的难过,席间挡住了一个又一个的敬酒,让他们拿眼睛干瞪着我说我不给面子,我就是不喝.一是胃根本受不了,二是自己的脾气已经这样了,不喜欢的事情就是不做. 从吃饭到唱歌,整个过程我"熬"了二个多小时,只所以叫"熬",实在是因为自己已经不喜欢那样的喧哗以及他们所谓的欢畅,太过于嘈杂的环境,让我觉得头疼. 有些记忆我一直以为自己忘记了,可是现在我知道,并不是忘记而只是尘封,在特定的环境里出现的时候,那些尘封的记忆还是会浮出脑海,暂时的遗忘,只是人的一种本性,学会遗忘种种的不好,才有可能过的越来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