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著高跟鞋去逛街。是最愚蠢的行爲。而我今天,就做了最愚蠢的事。脚掌前半截算是廢了。稍微能讓我有個坐的地方。那是最享受的事情。
走了很多站路。不停的試換衣服。沒打算買衣服的時候,總是覺得很多衣服都很漂亮。真正想買的時候,卻發現衣服沒一件稱心。
買了一個帽子。其實有四個帽子都看中了,但是不能太狠了。何况我已經有三個帽子了。我還是挺能忍的。徘徊了很多個來回。恒心可嘉。
六點鐘坐車。正是下班的高峰期。除了有放腳的地方,就沒容身之地。渾身感受不到半絲凉風。呼吸都開始困難了。
塞車。半天車輪子都沒轉一個圈。感覺自己在一個鐵皮盒子里,和一些不相識的陌生人擠在一塊,終日不見天日。轉頭,已無退身之路。只能在原地待命。
痛苦至極。站在釘子鞋上,搖搖欲墜。盼星星盼月亮。終于有一個人要下車了。但是周邊的人都虎視眈眈的看著那個作爲。地利者,一屁股就把位置給占領了。我們這些旁人只能眼巴巴看著,羡慕的直流口水,何况我這種已經站在生殘邊緣的人,心理承受能力早已不堪一擊了。
好不容易有了個位置。正準備瞌睡一下。上來了位大爺。那時我正在跟爸爸通話。迫不得已,只好站起來讓位。我一直是個有愛心的孩子。只是又要可憐我的雙腿了。對了,它早已不是腿了。在經過了長達一小時的站立之後。就不是了。
接著又有一個人離開。我又有位置可坐了。接著又上來了一個抱嬰者。意味著我又得從新站立了。就這樣折騰了好久,到家了。第一感覺是,有椅子的感覺真好。下次一定記得多買幾個椅子。一定要把它坐穿。
總的來說。能坐在電腦前敲字,已經是很幸福的事情了。晚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