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轮网络日记本  
 
2007年11月28日 晴朗 星期 三
  晚上,与朋友一起散步,听到了一则他刚刚经历过的故事。

  我这位朋友W先生是做物流配货生意的。昨天中午,一个与他有业务联系的东北籍的司机,也不知道是喝多了酒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鬼附神差,不慎将装有一万元现金的提包丢失在吃过饭的饭店里。等他的魂魄串门回到家再去寻找的时候,饭店老板的道德之门在私欲的驱使下也先他一步业已关闭,态度极其诚恳地以“压根就没有这回事”而失口否认了!
  山东自古就是礼仪之邦,再说我这个朋友W和及时雨宋江一样,从小就喜欢习拳弄棒,崇礼尚义。外地的朋友有难,自会从中帮忙,鼎力相助。在将近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依据我们山东另一个春秋战国诸子百家的孙子,他老人家独家兵法里面的“调虎离山”、“声东击西”、“兵不厌诈”等计谋,采取了引诱、逼迫、恐吓等一系列过去国民党军统特务在渣滓洞对付共产党员的办法。呵呵,那女老板毕竟不是江姐啊,经过一番折腾,终于在围攻与心虚的双重作用下妥协了。按照民间古老的“见面分一半”的原则,达成了一项口头君子协议---每家五千。
  等把五千元拿到手以后,按说,丢钱的司机师傅终于可以略微松一口气了。可是,这个"东北活雷锋"也不是个什么洒脱之人。他非但没有达到超凡脱俗的境界,最后,反尔又落入到“得寸进尺”的老套路里面。
  怎么着?就这样一个小得可谓用纳米技术处理过的事情,他竟然要去衙门(听说现在叫公安系统)报案了!
  还算他聪明,首先,把面子给了当地的公安分局。分局的值班人员在很详细地听完事情的原委后,显得很受宠若惊的样子。然后谦虚地表示,五千元的案子太大了,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职权范围。最后,慎重地建议他去110看看。
  是啊,“有困难找110”啊,怎么忘记这茬了呢?看来,这脑子不是长满了生铁锈就是灌满了水银水啦!人家110就是110,反应的速度可比蜗牛快多了。失主就象一台可怜的老式录音机,沙哑地把前不久描述的过程又重新放了一遍。110的头儿---这里如此地称呼他感觉妙极!就象早年风靡全国的老美电视连续剧《加里森敢死队》里小负责人的昵称一样,酷!---在不耐烦地听完破录音机的噪音后,表现出的态度与派头和《加里森敢死队》的头儿还真差不多。先是对双方撕毁君子条约表示了严重地不理解,然后手很有形地一摆,说了句“去公安局吧!”,便扬长而去。
  110的警察说得还有错,那就去公安局吧。等老录音机再次沙哑过后,得到的答案是,这样的案子应该到法院去起诉…
  这样看来,事情似乎就有点麻烦。我的朋友W在适时地说了些息事宁人的废话后,就告退了。
  故事还没结束。这个司机师傅的倔强脾气要与西班牙斗牛士弯头剑前的对手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或者,估计他干脆是得上疯牛病了!最后,他又通过在这边的另一个朋友,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了俗话中所说“混社会”的人员来插手解决了。
  我们这方水土,在很早的时候曾辖属古时的赵国,“燕赵自古多悲壮之士”的遗风当存。但在历史的大部分岁月里又是属于齐鲁,既现在的山东的,那么,山东好汉的英名那可是闻名遐迩,振耳欲聩的呵。后来,还有“山东出响马”的说法,事过境迁,似乎也就不那么风光了…
  闲言少叙。后来的内幕我们不得而知,经过这番周折,结果是当事人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多得了两千块钱。对这个倒霉的家伙来说,最终丢失了三千块钱应该是一件非常痛心的事情。不过,经过这么多“黄红黑三道”(嘿嘿,还是三国时刘关张桃园结义的颜色呢!)的努力与斡旋,在最后又意外地收回了两千,与白拣又有什么两样呢?塞翁失马,老马回归,还带回了一匹小马驹儿,这样去想,他应该偷着去笑了…

    当听完这段故事后,我久久地没说一句话,只感觉穿着的衣服薄不胜寒,冷峭的北风在可着劲地往身上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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