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冬天了吧,记得在我生日的那天就是立冬了,只是深圳的天气一点也让我感觉不到冬天的寒冷,我喜欢这样的天气,早晨可以不用躲在被子里不想起床,平时也不用把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喜欢上深圳的原因,这是最主要的一个因素,因为我一直都怕冷,怕长冻疮。 翻阅着相机里的照片,很喜欢,虚化的背景,清晰的头像,可以把视线都集中到人物上。我们各有各的特征,各有各的可爱,这就是工作之余我们清晰性格的代表。 照片是昨天和部门的同事一起野餐的时候拍的,都是老赵的杰作,他总喜欢一个人拿着相机趁你不注意的时候给你“喀嚓”,当然要提防PS的后果啊。不过还是要感谢老赵辛勤劳动的付出,是你的付出,把我们美好的时间永远定格在那一刹那。 我的照片很显眼,因为我穿的玫瑰红的衣服,在人群中颜色特明显,哪怕是我站在众众人丛间,他们也能一眼认出我。喜欢这个颜色,是从去年的这个时候开始的,没有多少理由,喜欢就是喜欢,于是,我买了好几件这个颜色的衣服,买了后都舍不得穿,穿了后都舍不得洗,生怕洗晒后,颜色不再艳丽......我骨子里就是这样一个人,也注定我是个感性的人。 又是反复问着我,要怎么样? 其实,我不想怎么样,我只是不想一个人休婚假,不想一个人回家,不想一个呆着!你要你的事业,我也要我的幸福和快乐! 想这些破伤心事,还不如好好放松自己,想想明天来临的假期,想想明天我要去取的钻戒,想想爸爸,想想妈妈......还有再看看照片吧----冬天里的一抹红,我喜欢的。
不知道是不是我不是VIP的缘故,我的照片传不上来,那么去我的博客看吧。(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05d9f901000bg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