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1日写) 今天在上课时,老师提了一个非常老套的问题,就是假设自己还有24小时的生命,现在用三分钟的时间想一下目前最想做的五件事。 三分钟以后,老师开始提问,一个女生回答说她以前见过这个问题的,她只说自己最想做的一件事吧,就是想立个遗嘱,把她的身后事交待一下,尤其想安排一下自己父母的生活,甚至想卖自己两套房子中的一套来安排父母。提问到另一个女生时,她说以前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一想到自己的父母,想到自己年仅8岁的女儿,而自己就要死了,进入状态了,竟落泪了,最后老师只好让她停止回答问题。 最后,没有抽查到我,而我想到的是只要做四件事就行了。当我只有24小时的生命,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我的年迈的父母,陪他们说说话,并不让他们知道我就要死了。第二件事,就是和年仅十一岁的女儿谈谈,和她谈谈人生,谈谈以后的生活,写一篇能激励她学习,好好做人的东西给她。第三件事,就和妻子好好谈谈我们多年走过的路,谈谈她的第二次选择,建议她找一个什么样的男人,能让她继续安静无忧地生活,还交待一下如何善待女儿,保护女儿。第四件事,就是前面的三件事做完后,简单收拾一下,走进人迹罕至的崇山峻岭中,或走进原始森林中,到一个谁也找不着的地方,大声吼叫、大声唱歌,充分渲泄自己的情感,发泄完自己内心的郁闷后,找个干净一点的地方躺下,安静的等待死神的到来。 如果让我划去一些事,我首先划去的是第四件事,即出走,时间紧张,就不出去了;第二件要划去的是看望父母,他们自己能够生活,他们有自己的退休工资,还有我的姐弟关照他们;第三次划去是和女儿的谈话,和她我讲了半天,她也未必能听进去,平时我讲话她就不大听的。最后剩下的就是和妻子的交流了,我之所以这样选择,某种程度上讲,并不放不下妻子,而是为女儿担心。妻若带女儿在这个没有亲人的城市里独自生活,女儿的一切完全由妻来安排,尤其妻的第二任丈夫怎么样,直接关系到女儿的幸福,所以我必须要向妻交待清楚才行的。想想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女儿。 老师最后总结时,说她以前在南师大给全日制学生上课时,也曾问过这个问题。女学生大多关心自己的父母,而男生中有一定的比例,想到外面旅游,闯荡一下。而给成人教育班学生上课提这个问题时,不管是男同志还是女同志都最关心自己的孩子,其次才是父母,最后是自己的配偶。想到这里,感觉人的要求实在少得很,平时自己追求的东西大多是身外之外。到关键时刻才晓得那不是自己最迫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