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了漫浪的《忽悠俺妹 》遭遇克隆一文后,心里也顿生感叹。 想起在做文秘工作的那会,我常为一篇文稿沉思默想挑灯夜战。每每如此,有老同志传经说:“你这人太死心眼了,何必如此这般的受累,不知道‘天下文章是一家,你抄我来我抄他’这个诀窍?” 每逢此时,我只是淡淡一笑,不置可否。我虽在心里感谢献策者对我关心的好意。也赞同“天下文章是一家”的说法,可对“你抄我来我抄他”的观点实不敢苟同。虽说作文字这行当讲究的是“文责自负”,可是抄袭,嫖窃,总不是作文字者的正当行径,在我的心里,那如盗贼无异,甚至于比盗贼更加可恶。因而,我那时也好现在也好,我习惯于沉思默想,也宁可挑灯夜战,以免自染恶习,更惧怕有辱斯文。 话虽如此,你只能保证你个人不有辱斯文,对于那些个自甘堕落,自欺欺人,自成体系盗文窃章之类的“文人墨客”,你除报以嗤之以鼻,投以唾沫以外,你还有何他策! 往日在作文字之时,我亦常遇此类之事,你辛辛苦苦弄出来的东西,还在上传途中冷不防被“自家人”掏了腰包,转眼之间就换了名号据为己有了,你能不生气骂娘?可生气归生气,骂娘归骂娘,生气骂娘也与事无补,谁叫你太死心眼了,谁叫你不相信‘天下文章是一家,你抄我来我抄他’这个诀窍呢?” 昨日,我无事在本地政府网上游览了一下,又发现我2006年的一篇文稿又被盗用了。竟然一字不漏一字不差,事后我查了查这人资料,发现又是“家贼”所为。你说这气不气恼!在看了漫浪的《忽悠俺妹 》遭遇克隆一文之后,我的气似乎一下子又消了。为何?因为好在“盗亦有道”,他虽盗了你的文字,但还仅仅只是“克隆”,能让你看得出那是你原型的“克隆”,没有给你来个面目全非也就算是他手下留情了,他爱偷吃现成的,你就权且当是施舍罢了! 想到此,我得劝说漫浪两句,不要在意,古言有云:“家贼难防”,何况游盗乎?他偷他的,我写我的,如果说他偷是一种享受,我被偷岂不也是一种享受!各得其所。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