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人做错了事就要负责任,但是我还需要为那件事付多久的责任呢? 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还是一辈子? 我一直承认我错在先,也一直尽量不要让自己做出什么让哥误会的事.我真的只想和他好好过日子.可是为什么还不行? 他固执的认为我只是暂时寄存他这里的,他固执的认为学风更适合我,固执的认为我爱学风多一些,固执的认为过几年我就会离开他,而它也会离开这座城市.他昨天生气的理由之一是误会我给学风发邮件,后来解释清楚了,他说这只是他情绪低落的原因的十分之一,其他的是他的问题与我无关.呵呵 是呀与我无关,反正我只是一件寄存品,为什么要让我知道那? 呵呵,不过昨天的事情真的点醒我了,我一直以为我已经有家了,我有他,有两只宝宝,我什么都有了.可是我错了,其实这一切都不属于我,因为我在他心里不是女朋友,只是寄存品.原来的一切都是假象,让我信以为真的假象.... 到了该醒的时候了么?我舍得醒么? 我知道,早晚我都要面对那一天,他离开我的那一天,我也明白长痛不如短痛,越早离开越好,可是我真的走的掉么?我真的放的下他么? 我选择了继续做我的梦,在梦境中渴望出现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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