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大于法治的国企。 国企改革正风风火火的进行着,管理体制的转变看似大手笔,但是身处其中,或许因为我只是个小职员,但讲真,我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同。说实话,国企的管理,终归是人治大于法治,不要说和外企相比,就是和稍稍规范一点的私企相比,都相去甚远。 先说今天引起我想要写这篇日记的事由吧,其实很简单,就是报加班。国企给外人的印象估计是喝茶看报纸混日子,没什么可加班的,其实不然,越到基层越轻松一些,但是集团化国企的机关,真的很忙,加班是家常便饭。按说,加班就申报呗,应该很简单,但这么个简单的事情在国企可就不简单了。 因为我刚毕业那年在一家私企工作过,就拿来做一下对比吧。 1、让员工加班的方式 在私企的时候,每天的工作基本上都是量化的,如果效率低,会影响考核成绩,通过考核成绩影响工资。如果有些工作比较着急,需要员工加班,就会下加班通知书,加班事由写的清清楚楚,超过十五分钟就算加班,加班结束后,员工在加班通知书上清楚地写从几点几分到几点几分加了班,送到财务部,核实后存档。至于加班工资,当然是按照国家《劳动法》执行,并且一月一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在国企可不是这样。加班通知书?nonono!那叫做加班申请表,是员工发起的。领导只管布置工作,然后告诉你我什么时候要,管你来不来得及,管你是不是要加班,因为工作根本没有量化。反正就这些工作内容,我什么时候要结果,如果恰逢周五下午布置了工作,周一要,那么你就周末加班;如果下午布置,第二天早上要,那么不管你有没有其他工作,哪怕你通宵加班;有时候周末,上面的领导,比如厅里的,国资委的,或者自治区层级的,中央某些部门的,甚至国家一些领导人要到项目一线去视察,我们要跟去,必然要加班。诸如此类的加班很多,但是领导说:第一,你加班只能说明你工作能力差,效率低;第二,晚上加班不算加班;第三,《劳动法》规定了,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四天,所以你哪怕是一个月一天都没休息,那也只能报四天,甚至更少,多了不允许申报,不然违反《劳动法》;第四,加班费不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几倍几倍计算,周末150一天;第五,加班可以调休。很让人无语是不是?在国企,法律算个屁,老子说了算,而且法律怎么执行看我心情。至于调休,我允许你休,也鼓励你调休,还鼓励你休年休假,但事实是:不怕死你就休!当你要调休要请假的时候,领导话里话外显示着愤怒,脸上写着“我叫不高兴”,各种上纲上线:你没有责任心,你对工作不负责,你态度有问题,你工作太差劲,大家都忙,你休息了你能安心么?好像你调休一次你就对不起世界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和国家的培养。 2、加班费发放 在私企,员工都很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长期不发加班工资,员工会拒绝加班,或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所以私企的老板们很重视法律执行。一般情况下,加班费是次月发上月的,顶多也就是一个季度发一次,并且有公示。 在国企,加班费是个迷,是悄悄话,是私下民怨四起,领导讳莫如深的话题。加班的时候,告诉你必须如何如何,领导一句话,累死你不偿命;发加班费的时候,遥遥无期,你还不能问,一问就出事儿了,领导厌恶的不要不要的,你问了这个事儿就是没有事业心,没有奉献精神,光盯着钱,你好意思不好意思啊,简直庸俗低级不可理喻,你就是刺头就是爱闹事的。所以,如果我说2014年的加班费到这两天才传说要兑现,并且真的是传说,你们能相信吗? 3、加班的界定 前面说了,私企的加班是精确到分的,加了多久就是多久,很多工作量是可以预估时间的,起码有个大概时间,比如要是写个材料,如果是个一两页的小材料,难度不大,估计也就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如果是个打材料,十几页那种,起码要一天;如果是要业务招待,后勤主管来拿烟酒,或者有人要盖公章办事,管印章的人来单位给开门拿印章,加上来回路程也不过一个小时。 然而在国企,以上工作都是按一天加班计算的,当然,要看你跟领导的关系如何,你有没有让直管上级领导忌惮或者要巴结的后台了,如果有,一页半的一个文件,可以报两天加班,来单位取个东西可以报一天加班;如果没有,像我这种,四天时间六个材料,领导说:拿回去改成两个! 其实说真的,加班是件很讨厌的事情,我非常希望你不让我报加班,也真的别让我加班。 国企的人治大于法治模式如果不变,什么变革都是徒劳的,因为土皇帝大过一切,没有能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动力,人人都抱着“多干也是白干,混日子就行”的思想,那就是一个死气沉沉的企业,何谈活力?何谈发展? 最后表明态度:反正我是能不加班就不加班,非得加班的也会敷衍了事,因为没差别啊,凭什么别人开开心心过周末陪孩子,我要加班,而且加了班还不让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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