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9-19星期一 晴
学生交住宿费,学期要学生交回收据。
这学期有几个学生出外学习,我动员他们回来,但动员不力。学校开到口,有能力到外面学习的,学校不阻挠。没办法!对这些在外学习的学生,以前住宿费是要交全额的,因为他们联考后要回校参加文化科的学习。但这次经班主任好说歹说,学校终于松了口,只收一半。
一半也好!
Wenhao上星期把出外学习时画的画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我时,我以为他把收据也交给我了。今天张妈(另一个美术班的班任)说要把我们提出的申请和出外学习的学生的收据订在一起,以此证明。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生活委员。生活委员说:“你从来没有把Wenhao的住宿费收据交给我呀!”我糊涂了。
回到办公室,把所有抽屉翻了个遍,还找不到。奇哉怪也!什么地方出现毛病了?没有办法,我只要拨过Wenhao妈咪的电话:“不好意思。Wenhao上星期把画交给我的时候,他是不是已经交了住宿费收据?”我接下来的话是要她帮忙到信用社再开一张收据。
“没有呀。曾老师,他打算今天才回校,交收据之余,上画室看看同学进步得怎样。”
哎呀!把我吓得!
“欢迎Wenhao回来。给我们这些同学指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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