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看到两条消息,一条是深圳市内可以在街道上摆摊设点做生意,这样城市的烟火气十足,当然也是有一定规划喽。二,我的老年文摘头版上一大篇“关于我国不适宜搞公费医疗”洋洋洒洒一大篇也还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专家学者的言论啊,我看了觉得也似乎也有些道理啊。但我又想到既然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都实行啦(包括巴基斯坦的受我国援助的国家在内)还包括金砖五国中我国最富的反而没实行,我看了以后也觉得似乎也有不实行的道理啊,因此也不能只听一面之词,老张的理由就是说那些不赞成的都是能住高干病房的不用考虑“公费不公费”啦。还有公费以后有些人的利益受到很大损害的资本家啦。总而言之总的各方面都有些道理,不过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啦似乎我们国家也应当实行喽,这是我的组略感觉还是随大流吧! 至于多年来一贯以来,都是上边有大领导来检查就不好看啦!因此只好就一定为了应付领导检查而不让摆摊了,这样虽然对天天到街上买菜的邻居们就不不大方便啦,当然大伙也可以到超市里去买吗。这样说来也是各有各的道理啦,我看到是按深圳的办法也不是不行啊?不过我想还是放开点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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