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文明”人。 窄看题目,也许人们不以为然:我们哪个不是文明人,用得着你的“小儿科”! 且慢,请看我的行文角度。 应当说,文化与文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是,很长一个时期以来,人们并没有把它分清,即使在《辞海》里也将“文化”与“文明”混为一谈,认为:“文化……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明……犹言文化。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换句话说,这里的“文明”可以用“文化”替换。 的确,粗看起来,在现代汉语的语境中文化和文明区别似乎不大,但从语源上却能明显将二者区分开。 文化有“种植”意。这就把人和动物分开了:动物不会种植。文明有“都市”意。这就把“城”与“乡”分开了。 在恩格斯很欣赏的一本书——《古代社会》中,把史前文化分成蒙昧时代的文化和野蛮时代的文化两种,就是说,文化可以是野蛮的。在我国也有“盗亦有道”的说法。而文明则与野蛮构成反义词。 由此看,文化的内涵比文明大。 文化和文明是人类进化的“产物”,促进进化的动力则是“私欲”,后者是动物和自然人的本性,源于生存的需要。 随着漫长的进化过程,人类为了实现私欲,在生活实践中逐步产生了文化。马克思曾说,人类社会奋斗的一切都是物。随着文化的发展,完成了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进化,人的私欲的实现方式相应发展——人的私欲已不单单是指“个体人的私欲”,这个“人”也就发展成集体意义上的人类了。就是说,为了大家的“私欲”都能实现,某个“个体人的私欲”的实现要不影响“人类”私欲的实现,如果为了实现自己的私欲而损害了他人,必然要遭到“反制”,结果是最终“发展”不下去。或者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是“规范”个体行为的“文化”的逐步完善。由此“文明”一词便产生了。 很明显,文明胎息于文化。但是,文明又有其特有的内涵。这样,真正给文明下一个大家公认的定义就很难。根据文明的产生背景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我同意如下的定义: “文明是欲望的有序满足。” 这个定义很朴素,把文明的要素说的很明白:文明必须满足人的欲望,但这种满足必须有序。 按照上述定义,僧侣和流氓就被排除在文明之外了,因为,对“人类”而言,僧侣和流氓都是极端。但是,僧侣和流氓都有自己的文化,他们仍然可以说是“文化人”。 怎么样?“文化”和“文明”应该是区别开了吧! 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某个人可以不讲文明,但作为人群聚居的社会必须是文明的。文明社会不是削弱人的私欲,相反,文明社会的发展更是为了实现“人类”的私欲。这就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局部和全局的利益冲突以及眼前和长远的利益冲突,使社会“可持续发展”或称之为“科学发展”。 这就要求每个人,要时时克制自己,使我们的本能、冲动、情绪等,渐渐达到自我调控进而真正成为文明人。 做一个“文明”人——发展自己,但不损害他人,为人类社会“进化”到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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