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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6日

晴朗

星期 一

大话网游系列五(孤独的NPC)    作者/MOYOO
在众多的虚拟世界中有一群最为重要却最为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没有了他们就没有那么多叱诧风云的英雄人物,他们就是NPC,那群经常被你砍杀经常嘲笑的小怪,或者是那些帮你管理物品、修理用具、提供货品的小货朗,而我就是众多小怪中最不显眼的那个NPC。实际上也是一束束在电脑芯片中来来回回的电子流。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模样,今天也许是一个僵尸,明天也许是一个卫兵,或者一颗会动的树,一只耗子,,,,,完全取决与玩家的喜好,但是一条是可以肯定的,我的外貌绝对是非常狰狞与丑陋的,但是我很满足。要说喜欢,我挺喜欢做恶灵剑客,(一个来自遥远国度的具有神秘力量的人类,死后被黄泉教主以无上魔力召唤至苍月岛。失去了思考能力的它们只听从黄泉教主的命令。)为什么呢?只有这样我才能感觉自己是活着的,才有了生活的动力。这样的好差事并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就算是一群不知名的小人物,也分三五九等,就象深圳的打工仔也有分层一样,但是喜欢不等于就能拥有。

  作为一个恶灵剑客,我的工作职责就是让玩家砍杀,往往是一刀毙命,可见我生命的卑贱,然后呢,再复活,一天不知道要重复多少万次,作为回报,我可以砍上玩家一刀两刀,但是我还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最起码我可以陶醉在我的理想中,有一天我也可以成为一个笑傲江湖的英雄。看着玩家身上那身豪华的装备,我的目光从原来的羡慕到现在的冷漠,因为我知道,有一天我肯定能拥有。最为兴奋的是昨天午夜,一个英雄挑战我们的顶头上司(超级BOSS)落败而逃,我看准时机,用我那最为不锋利的菜刀,用尽全身的力气,向他砍去,奇迹出现了,我也一刀秒他了,地上爆出他那件极其奢华的护甲,o(∩_∩)o...,天哪,我的梦想终于,,,我就是英雄,但是我怎么也捡不起来,同伴开始哄堂大笑,你就做你的小怪吧,我们是没有成为英雄的功能设计的。对我来说,无疑是五雷轰顶,我的梦想也随之粉碎。难道我只能这样过一辈子,不,绝不,虽然生活设计了我的命运,但是我不能由生活摆布。我依旧站在我的那片领地,依旧战斗着,因为我知道,只有付出才有回报。我的命运不是NPC.

       NPC也是有爱情的,也许你会感觉到奇怪,那群无能的僵尸也有爱情可言,是的,我可以肯定的说,我有,还记得那天,有一个叫“滋味”的女战士经过我的身边,他好像能透过我那褴褛的衣服看出我的内心,“你好!”这是她给我的第一句话和唯一的一句话,从那一刻,我知道,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了她,一个NPC爱上了一个英雄。是的,有点天方夜谭,我们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呢,一个有血有肉的显示中人物的虚拟状态,而我呢,一堆堆点子束。但是我依旧站在我们首次相遇的地方,一只等着她的经过。也许这一站就是千年万年,但是对于我来说,值得!

      我一直在战斗,孤孤单单的战斗着,一个已经注定了结局的战斗,因为我不愿做一个孤独的NPC,因为我在等着我的爱情。我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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