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地猜测过后要马上冷静下来。 没什么大不了的,再也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了。过了这一关就好了。 结果还未公开,说不定没那么严重呢。 早上特地去查了非法经营中非法出版相关,最轻的只要拘役,达到3000本或什么条件的要判六个月,往后每个阶级逐级增加,5000本和什么条件来着,好像要判五年,还要交罚款,非法所获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当时天一好像就是没钱交还款,所以罚得很重。 没关系,墨香有钱。 当年渣反好像有重刷,起码三刷。也不知道买了多少本,听说好像是三千到四千的样子。 我们等一等,没关系,就是很担心,好好的写文,为什么要遭这么多罪? 纸昨天发了博,大概总结了一下自己之前写耽美的历程,基本出了书的版权费也只三四十万,还不够伦敦留学一年的费用。08年预计天神个志出版的时候,涉世未深没有签书面合同,被熟人卷了钱。给读者退的款,还是自己出钱的,不但没赚,还赔了钱,从此对个志有了阴影。不过现在很庆幸自己没出个志。 我再往下翻,发现评论里纸居然提了墨香。纸的朋友认识墨香,说墨香是个很敬业的人,真羡慕纸大那个朋友,认识纸又认识墨香。 晚上看了一点《胯下之臣》,意外的发现那居然是天一写的。 这就很感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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