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朋友提及婚姻观,让我大吃一惊,他不反对老婆婚外恋,理由是自己并非也能守身如玉,这话当时听着别扭,回头想想这男人真的也就这么看得开。最近听到的是谁谁谁养了个小三,谁和谁离婚了,谁肿么了。。。 鄙人对现下的婚姻制度不是很理想,个人认为应该在《婚姻法》里多加上几条: 1、把结婚证改成结婚合同,由双方自主订立结婚年限及合同订立的相关内容。不到年限就离婚,国家给予处重金及给予为期一年的责任教育。
2、对于小三的管理:只要能提供某人当小三的证据,应由民政局给予颁发“小三证”,以后该当事人结婚登记时必需出示此证件后才能给予登记。对于小三及私生子的处理为不得继承任何财产,即使对方写遗嘱也不能生效(该条是对于有潜质发展为小三的保护措施及为构建和谐社会)
3、婚后无论男女方只要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出轨,出轨方应放弃所有财产,这是出于对精神受伤一方的物质安慰。 如此一来和谐社会,社会和谐了。理由是投资风险太大了。调侃调侃,其实婚姻家庭需要什么?归属感!安全感!我们都要什么?责任感、相濡以沫的决心。家的完整性体现在“归一”。人生何其短,找到一个可以和你朝夕相伴的人实则不易,我们应该珍惜眼前人,而不是去触碰一些虚无缥缈的错觉。 婚姻家庭就像一张信用卡,你不去透支幸福额度总是存在的。而包容心也正是我们80-90人需要理解和修心。
——以此献给现下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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