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日记本:《风中的记忆》

评论:7  

2009年9月24日

晴朗

星期 四

难过的一天
作者/秋寒  
这次事故处理,让我清醒地明白,警署没熟人是不行滴。

人都是吃一堑长一智,即使奉公守法安分守己的好市民,也免不了会有这样那样的事儿,以前我从不留意身边的这些关系,认为守法按规则办事。现在知道很多是擦边的事儿,可以非常非常刁难你。以后我也该拿个小本本,画画这样让自己便利的关系网。

很简单的事儿,责任全在我,110来了,开具事故单,我的保险公司定审,修理理赔就是。

早上七点发生的事,保险公司在我的一再请求下,总算在十点半到达现场,很快认定我的责任,拍照取证,我的车认定赔偿1100元,被撞的车说好到车主的4s店,派人上门定审。

处理很快,只有一个要求,出具警署事故单子就行了。可人家叔叔硬是不肯出,说警署不用开单子,双方开车去拿个什么路的鉴定理赔就行了。我说我已经鉴定完了,只要你们开具事故单子就行了。叔叔不高兴了,谁让我先他们向保险公司报案的,非得叔叔开了事故单才可以来保险,说我程序错了,说什么也不开。

早上电话打到没电,叔叔都不让去拜访,彻底没想法,还是兜圈子找人吧,于是一个朋友打电话给咱们的警察叔叔了,于是让我下午和被撞车主一起去警署处理。许多有车一族都说从来没碰到立时报案不肯开事故单的。

下午两点到达,先是让等,再是强硬不开,我再打电话,朋友派了一个警员过来打招呼。叔叔说我朋友派来的警员懂嘛不懂,老嘎嘎,反翘边,又问我,啥名堂,认识老gu的啊,朋友啊。这时都快四点了,我和那个被撞车主都急死了,保险公司的人还等着定审呢。

在我的一再低头下,总算拿到了事故单,然后赶到4s店,定审很简单,理赔500元,就结束了。

一路上,跟那被撞车主一起感慨,咱有车的,一定要熟识一个叔叔,好办事,至少我不用搭上一天的时间。

领悟,咱老百姓也甭想着不求人太平活着,也得随时打探着抓几个与生活紧密相连的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备不时之需,不然到时求爷爷告奶奶也来不及。延伸:怪不得有句话叫靠山吃山。靠着山没想要去吃山,那是猪头山。别人刁难你,你刁难他人,恶性循环啊,估计也是这么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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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时间:2009-9-25 9:44:43   

内容: 真是折腾人!

 

  来自:昨日再现   时间:2009-9-25 22:51:05   

内容: 别难过,也有别人求着你的时候,到时你也折腾别人,哈哈。

 

  来自:健康是福   时间:2009-9-26 14:58:20   

内容: 现在这社会人的素质就这样,没啥道理可讲的,谁负责,谁说了算。想开点。

祝节日快乐哈!

 

  来自:兰冰儿   时间:2009-9-26 18:46:40   

内容: 人没事就好!

 

  来自:袭琳儿   时间:2009-9-26 22:56:08   

内容: 我还是奇怪,为什么是打110,而不是122呢?
我们这里,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保险公司就不出现场了,直接把车开到保险公司定损,然后就理赔了。

姐姐别难过了,想想我后半生都要和公检法部门打交道,我都要疯了。

 

  来自:彼岸忧郁   时间:2009-9-29 11:30:31   

内容: 这就是我们的共产党~~~~我很能理解~~~

 

  来自:燕歌行   时间:2009-10-6 13:17:43   

内容: 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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