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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0日

晴朗

星期 四

官司    作者/悉 悉
爸爸说哥哥是我们家的变种.
爸爸对妈妈说,将来这个哥哥不会对妹妹在经济上有任何帮助.
爸爸最恨哥哥说过的一句话“别人对我的好,我是记不住的。我对别人的好,我是不会忘记的。”
当时爸爸经常提起这事,我都觉得爸爸有点儿小题大做。
如今爸爸的预言全部兑现。

我得想办法教训他。

从哪里入手呢?先买一本《民法学》回来看看。重点是里面的继承权和有关遗嘱的问题。
继承肯定没问题,就是哥哥说的遗嘱有问题。他的那个口头遗嘱无效,他丈母娘做证人也无效。我得找律师请教。
报纸上经常登一些律师答疑,并注明“法律援助中心”。我找援助中心问问。

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在科学会堂里,原来是一家韩国烧烤店。
走进接待室,接待的人挺客气,有话尽管问。
他先解释什么是法律援助,就是给低收入家庭请律师。我的情况也可以讲述给他听,他可以提建议。
我把情况跟他一一道来。
有几点他不明白。一,你干吗给你哥哥寄钱。二,房子出租,租金为什么跟他分。
我说,自从母亲去世,我醒悟到,对父母的孝敬,就要在他们活着的时候,人死了,你做什么都是白搭,所以我每年都给公婆寄钱。同时也给哥哥寄钱。因为我想,虽然父母不在,我还有亲人在。给公婆二千,跟哥哥一千。侄子小学升中学,初中升高中都是交费的,我都给他们赞助.因为与我们相比,他的经济条件在那时也不怎么好,我愿意在这方面给予补贴。租金跟他平分也是这个意思。反正房子空着也是空着.
再说,我打官司也不是问他讨回钱财。我对他的所有帮助都是自愿的。

接待人说,既然他小人,你又不在乎钱,你就别跟他一般见识。
我是不在意钱,但他歪曲事实,我不能容忍。官司打赢我也不要他一分钱。
我认为我有继承权,是他所说的遗嘱剥夺了我的继承。

接待人说,打官司需要证据。这么多年过去了,没证据不行,你要去银行找凭证。如果他能承认还好,若不承认,你就打不赢。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我才不管赢不赢呢,赢了我也不要钱,我就是要教训他,我要让他没面子。

接待人认为这个官司可以打,前提是要找到当年妈妈在银行的存单记录。

哈~~有思路就好。我要以他伪造遗嘱,剥夺我的继承权,造成我精神损失为由起诉他。
开开心心的回家,在电话里跟老公一说,他反对!
打什么官司啊,教训你哥哥还不容易啊,你就跟阿姨说,准备起诉,你哥哥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你还真去银行找存单啊。这么多年过去了,银行都分了多少次家了,到哪找啊,别费事了。

恩,老公说的对。阿姨整天想撮合我跟哥哥和好,等她来电话,我就这么说,
见什么见,要见就法庭见,我要告他伪造遗嘱,我要讨回继承。
哈哈~~阿姨肯定吓坏了,让她跟哥哥说去,哥哥嫂子的幸福生活就要开始疙疙瘩瘩啦。让他们见钱眼开,让他们小人。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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