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书柜的最深处翻出了一只上了年头的鞋盒,里面装着我学生时代的遗留下的物品。学生证、校徽、一些不怎么值得夸奖的小证书,例如军训积极分子之类的。占这些物品比例最大的是来自于那个时代的一堆信,那个手机网络不普及,通讯闭塞的时代。这些信里面,最容易引起人注意的,是一叠颜色鲜艳的信封,在土黄色白色为主的信封里,它们显得那么的与众不同。这些信都来自于同一个女孩。
“看,这是我学生时代的信。”我问心无愧,坦荡荡(是男人都懂为何这里是如此的说话语气)的对躺在床上玩手机的老婆说。
“这么多?不会是你初恋跟你写的吧。”
“算是吧,以前和你视频时候,给你看过呀。”大概也许可能算是吧,反正已经无人对证,我可以单方面宣布是我的初恋吧。我心里有些自嘲地想着。总不能说,我前任才是正儿八经的初恋吧,要是初恋和前任画上等号了,那晚上怕是不能睡觉了。况且,学生时代没个初恋,那多不完整,多没面子,多不合理,多么。。。
“哦,那她现在在哪,做什么了?”老婆假装不经意的疑问打断了我的思路。
“不知道哦,我连她长什么样子都记不清了,都快二十年没联系了。”我回应的中气十足,言之凿凿,百分百符合事实。确实如果我不看我姐姐的初中毕业照的话,已经想不出她长什么样了。虽然样子记不清,但很多事情还记得。我这人背书一般,背理科公式极差,但是记事情不管是不是初恋也好,小时候被爸妈打一顿的事情也好,甚至幼儿园某一刻发生的事情也好,都清楚的记得。但我不觉得这是天赋异禀,至少从我成年后我就不觉得了。当然我也不知道这种好记性还能维持多久。
“哦嘛。”老婆似乎放下了警惕,漫不经心地回了一句,继续刷她的手机。
谨慎起见,同时也因为确实心里没鬼,我又主动问了句:“要看看吗?我准备要扔掉了。”家里东西太多了,能扔一点是一点,这占了半个鞋盒的信件,已经被列为要被我“抛弃”的回忆了
“好啊,你拿来吧。”
果然她内心深处还是很介意的,只是要假装大方,想看又不好意思开口,我正好给了她一个台阶。我把那叠信递过去,就继续收拾杂物了。
过了没几分钟,我已经整理好了又一个鞋盒的时候,老婆大人发话了:“拿去吧,没意思。”我漠然的接过信,放到了一边。大概也许勉强算是的初恋,如果能有啥有意思或者劲爆的内容,就见鬼了。或许我寄过去的内容里有什么吧,不过也就仅限于夸她好看漂亮之类吧,当年的舔狗,技能还很单一。
又过了一会,杂物收拾的差不多了,该进垃圾桶的都进去了,最后拿起边上的这叠信,包含了“初恋”和其他所有的一起。喃喃自语道:”唉,扔还是不扔呢,这些都是曾经的纪念啊。”我又做出沉思状,大概5秒钟。“算了,还是扔吧。”我轻声而又坚定的说道。我承认我这段是演给老婆看的,永远不要低估女人的戒心。其实一开始就是要扔的,仍的太决绝不行,要看似犹豫略带不舍,犹豫时间不能太长,且言语中要透露出,你不舍的不是初恋而是青春的记忆。真累,心里明明也是这么想的,但还是要演一下,为了向他人表达出来你的意思。
说完“还是扔了吧”,我就开始动手一点点的撕碎这些信件,再一点点的扔进垃圾桶。整个过程不过几分钟,
但在这几分钟里,我的思想仿佛以超光速穿越了时空。从唐宋元明想到了2021,从太阳系一直想到了吞噬万物的黑洞,从宇宙大爆炸时的奇点一直想到930亿光年外可观测宇宙的边际,从零维想到了十一维。月薪不满三千的我,就喜欢看这些,想这些。我在想:要是有一天我死了,我的记忆不就消失了吗,就像这堆碎信,进了垃圾桶,没人会知道,没人会记得。如果你是一个伟人,名留青史的那种,说不定还有人记得你,纪念你,传颂你的故事。然而一个普通人,会让人记得多久?大多数人觉得,这无所谓,大家都不一样吗,若干年后,都会被大自然回收成各种元素的原子。但是我却有些不甘心,我要把我的记忆都记录下来,作为我来过这个世界的证明。对,我要写一个自传,这个成年后好多次想到的主意又一次出现在脑海中。我要把这份自传留给我的后人,传承千万代。这个想法的出现不到一秒,又被自己否决。我脑子里又出现了我父亲快去世时候的画面,我和我姐在父亲弥留之际,反复和他说的一句话是:爸爸,我们会永远记得你的。爸爸,我们会永远记的你的。是的,我永远会记得我的父辈,但是我那还不见踪影的儿子或女儿呢。他们虽然是我父亲的孙子或孙女,但是他们根本不认识我父亲。要让他们去记住一个只有名字和照片的普通人人,还要一代代传下去,显然是不可能的。自传是不可能也没必要了,普通人也没什么功绩可写,也不会有其他普通人来关心另一个和他差不多的普通人经历过什么。那么我自己写个回忆录吧,写在随便一个什么地方。但是,人就是这么一种矛盾的动物,我希望我写的东西被别人看到,又不想太多人,可能只要几个人。把回忆当小说来写吧,周围看小说的人不多,看的人也都是去看玄幻、穿越、主角打怪升级、后宫等等啥的了。我一个小白,语文不过初高中水平,没有推广,写的也是普通人的事情。我猜就算有人点开,可能看到这就已经右上角叉叉掉了。正好符合我希望被人看到,又不会很多人看的需求。绝大多数时间应该是我自己在看,或许等我有了儿女,等他们懂事后,会推荐给他们看(如果他们愿意看的话)。
综上,我打算把我记事起的经历,在我的记忆消失前,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来。慢慢的回忆,慢慢的写。而写这些的用处,更多的是给自己看,他的创作期就是在我的记忆消失前,他的作用有效期,最短期限都是也是在我的记忆消失前。
亮仔,我就是你的读者。
(故事均为真实事件改编,大多平平无奇,人物均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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