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的小时候,特别喜欢过年。每当新春快要来临之时,便会倒算着每天的日子。仿佛把人生的所有希望,都寄托于新春的那几天。其实,那只是儿时的一种向往,也是童年的快乐。在我这个年龄的人,对予童年时的过年,有一种别异的感觉,那是一种出在骨子里的快乐。穿新衣,吃好吃的,拿压岁钱(最慷慨也就是2元)每一件都蕴涵着无限的快乐。
那个时候,天空还能飘下厚厚的雪花,儿时的我也能穿着厚厚的棉袄,在门前的庭院里推着雪人,打着雪仗。每一声爆竹的响声里,总夹杂着无比的兴奋。因为,那里有儿时伙伴们天真、纯洁的友谊,和自已亲手点燃的爆竹。对于快乐,无需一种解释,其本质就对快乐最好的解释。
几年后,随着岁月慢慢走过,骨子里却多了几份对生活的解注。快乐越来越少,多的却是几份的伤怀。对人,对事,对物,往往过多的是一种悲情、忧愁。撕下最后一页台历,翻开一本发黄的旧书,读着席慕蓉诗歌。过多的只是把自己的心态摆放在一个伤感的世界里。未来是什么?自己也无法知道。
对于新春,也就丧失这种习俗上对新一年的寄托。“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总时用这中优美流畅的诗句去伤感于人生短促、红颜易老。快乐,无非就是小说里的情怀。虽然也曾听见从窗外传来声声的爆竹响,却没有了儿时的兴奋,和亲手点燃的体验。
现在对于过年,却往往是感悟。是一种过来人,对生活经历的感悟。走过三十年,明白了生活的规律。知道了“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的道理,阴晴圆缺,喜努哀乐,坎坷幸福的结合才是生活的全部。对于新春,过多的又回到了习俗上对新一年的寄托。
我习惯于每年的最后一刻,对一对手腕上的表,今年也不例外。
人是一种脆弱的动物,只有在孤独的时候,灵感才会涌现出来。我承认我已丧失了这种灵感,因为我不再孤独。 今晚,和她一起点燃了爆竹,我又找回了儿时新年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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