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日记本:《幸福如花》

评论:2  

2008年2月28日

晴朗

星期 四

鄙视
作者/夏微  
   “艳照门”事件闹得轰轰烈烈,太可怕了,鄙视那些不管什么目的而发布那些照片的人,他们让多少人,多少家庭受害啊。暂且不以羞耻、廉洁而谈,但发布照片的人有没有想过你在让众多人产生好奇心态的同时,同样也在伤害着那些照片里的人。
 
    今天,我无意中收到一张别人PS的照片,是用我和LG的合影PS的,他把LG的脑袋换成了他自己的脑袋,原始的照片是从我的博客里盗取的。知道他不是心存怀心,他是出于娱乐的目的,但还是让我很生气,因为他PS完了后,在网上到处发布,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天天快乐,但你不需要以你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鄙视你,鄙视你的人格,鄙视你的修养,鄙视你的才能,更加鄙视你作为一个“人”的悲哀。
 
    我很慎重地向来我博客的朋友们申明,我建立博客的目的是为了存储自己的每一份心情,而不是宣扬,我所发表的每一篇文章,每一个字都是出自心情的表白和情感的记录,我发布的照片都是属于个人所有,请你们不要有事没事去施展你自以为很强的PS能力,也请不要再从我的博客里下载任何属于我、我的家人、我的朋友的所有照片用做其它之用,哪怕仅仅只是娱乐大家。
 
    别让我从此就这样看不起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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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小财迷   时间:2008-2-28 13:13:38   

内容: 现在什么人都有啊!这种小人真该鄙视。

 

  来自:叉布   时间:2008-2-28 19:01:53   

内容: 鄙视那些不管什么目的而发布那些照片的人,他们让多少人,多少家庭受害啊
——是啊!
真的很恨这种人,我觉得这次事件最可恶的不是陈,而是把照片公布出去的人。简直不能用人来代替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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