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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1日 晴朗 星期 一
今天你崇拜了吗?    作者/往事如尘
     今天和朋友一起吃饭时,她给我讲了很多“凉粉”对张靓颖的崇拜之举,所做的种种事情竟让我觉得莫名惊诧,于是回来一上网,便开始搜索什么是“崇拜”,可惜没有查到明确的意思,但却看到一段十分有意思的话:“崇拜是把自己掏空了,交给人家。如果人家拿过去随手一扔,或在人家手里丢失了,你呢?你就光剩下一个空壳,整个完了!人生是一次性的。你便永远像个空纸盒那样被遗落在世上,无法挽回。崇拜是人生顶冒险的事,要拿生命做抵押的。”

    这句话我觉得说得有些夸大了,崇拜本没有那么可怕,可是过份崇拜的人做出过份的举动,就会让人想到“疯狂”二字。有人说,那是因为年轻,才会有一些冲动。那么可能我从来就没有年轻过。我也喜欢过明星,但却没有如此崇拜过谁。也曾经非常喜欢陈小春,因为他的小眼睛粗眉毛,因为他有些坏坏的笑,所以他的歌曲带子也买了很多,几乎每一首歌都能唱得下来,甚至择偶的标准都类似于小春。妈妈说他长得像“萝卜”,还把我真气得够呛。现在想起当时的心情也觉得蛮好玩的,但是和现在的“玉米”“凉粉”们比起来,我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听朋友说,有一对夫妻“凉粉”,买张靓颖的专辑居然买了十多盘,都是正版,最贵的要八十多块,全是拿来送人的,只是为了扩大“凉粉”团。真是够死心塌地的了,为了增长偶像的销量,真是下了血本了。可从中你又能得到什么呢?满足??她快乐你就快乐?是呀,鼓了商家的钱包了。真不知道最后乐的是谁。

    要说现在的商家,可真是抓住现代人的心理了,极度空虚,要是放在革命战争年代,人人都崇拜毛主席,哪还有心思崇拜什么帅哥美女,就算你再打扮得男不男,女不女,也没人稀得看。现在呢?人除了赚钱花钱,真不知道心里该有什么更高的追求了,为了标榜自己的个性,就开始喜欢那些与众不同的,男人越来越不男人了,有个女人比男人还帅气,喜欢!女人越来越不女人了,有个男人比女人还妩媚,喜欢!反正,只要是违背规律的,就是喜欢。而这个年代,只要喜欢,没有什么大不了。

     按说,我二十六岁的年龄也不应该被划入老人一列呀,可是为啥我就是这么不理解呢?那男不男,女不女的,有啥可看的?要唱功没唱功,要学识没学识,要素质没素质的,有啥值得爱的?还那么疯狂的爱?要说明星嘛,还得看看刘德华,至少也是十大杰出青年,做了多少善举,他的勤奋被所有人都称道,这样的明星,至少还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我的个人意见是,崇拜,不是不可以,但要懂得分寸,不要迷失了自己。再者崇拜要有崇拜的理由,对自己的人生道路要有一个正确的导向,不要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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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秋雨凭栏    时间:2006/12/11 21:01:37    
内容: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偶像,偶像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本人的价值观,这也没什么奇怪的。
 
  来自:白色荆棘鸟    时间:2006/12/11 21:17:46    
内容:看着崇拜二字,就想起那些疯狂者~~真的是有点好耍~~~
不过,现代人有精力有体力有实力的为自己想做的去疯狂一把,也不能算是坏事哈
 
  来自:东边日出西边雨    时间:2006/12/11 21:45:08    
内容:我仔细想了想自己,有喜欢的,似乎没有崇拜的……转过来想想,也许是自己缺乏热情的表现呢,能狂热地喜欢上一样自己喜欢的人或事到崇拜的地步,至少说明人还有那份激情啊:)
 
  来自:月光下的梦    时间:2006/12/13 22:34:58    
内容:我也是凉粉,不过只是限于喜欢她的歌,觉得她是有实力的歌手。除此以外,也喜欢其他很多歌手,最近也终于听得进周杰伦的歌曲了,不过那还要从《千里之外》开始。
其实只要自己内心有个标准,符合标准的人皆可以成为你的崇拜对象,可以成为你学习的目标,而疯狂的崇拜就是内心标准偏差的现象,一切还是要从家庭和爱开始,让迷茫的心灵船找到回家的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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