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日记本:《love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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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1日
晴朗
星期 五
有些事情,我们只能用命去解释!
作者/
星光之城
忘掉一个电话号码,总比记住一个号码来得难得多。
我到现在才发现,这句话说对了。
年轻的时候,她喜欢玩记数字的游戏。忽然会问我,我和你什么时候认识的?我的生日是多少?我的裤子应该穿几码。我答对了,她就会如同一个孩子蹦跳着过来,一把挂再脖子上嘻笑着。其实,那些号码我都是靠蒙的。对是我幸,不对是我命。
很多年后,忽然有天莫名其妙在手机里查找她的号码,才发现她的号码早已经没有了,而我的手机已经换了不知道多少个了。闭上眼睛。那个号码居然一个字一个字的挑出来,如此清晰。
颤抖着手拨通这个号码,我发现,早已经停机了。
你拨的电话已停机,请核对后再拨。我忽然释然了,这么多年了,我居然记起了这个电话,而电话的主人早已经为人妻。
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她所在的城市,一半是因为工作,一半是因为喜欢这个城市。
古代的时候有句话,叫爱屋及乌,或许那个创造这个成语的人想不到,几百年后,有这么一个年轻人,竟然会因为一个人,而而爱上一座城市。
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我点上一只烟,还是熟悉的三五。这烟已经2年没抽了,现在忽然拿起来抽,觉的还是那么幽雅。或许,我是第一个说三五是幽雅的烟吧。由烟及人,我本不是幽雅的人,中华太过富贵,利群太过庸俗。我毕生最爱两种烟。三五和蓝色新安江。
我想,人会毕生只会有两个女人。一个如同三五,抽起来幽雅,一个如同蓝色新安江,抽起安逸。
我想,三五是我最爱的烟,而蓝色新安江是最适合我的烟。
这或许是幸运,或许,真如田甜所说的。大叔,这是命。
我欣然而笑。
有些事情,我们只能用命去解释!
此篇日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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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f.傻子哥
时间:
2006/8/12 15:52:16
内容:
确实如此~
来自:
若云若烟
时间:
2006/8/18 8:15:42
内容:
是的,有時,有些事情,只能用生命去詮釋
来自:
淡季
时间:
2006/8/19 21:24:33
内容:
却在赌上自己的健康.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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