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婚礼记事 这可是第三次大日记啦!前俩次都因为按错了一个键,没有保留就全都白搭了,只好又来重新打一遍喽!这次我只捡最重要的写几件事啦:一,地点在教学楼东头一间教室里,会场也没怎么布置。来参加的人都在门口“签名绸”上签了名。至今我还留着呢。二,参加婚礼的学校老师们每人交了五毛钱。三,到会的每人发一包“喜糖”里边几颗“光糖”和炒苞谷花。从那时起后来学校有结婚的,都是交“五角钱”参加婚礼钱。四,结婚主婚人是彭校长她曾送我一条“人民公社好”香烟! 五,会上我还即兴发言,唉无非是对没结婚的说几句啦,让他们也要“多快好省”啦!六,值得回忆的和我一起被分到贵阳的后来的他们,结婚我就不知在何时何地了?也就没机会参加啦。当然要去也还是五角钱嘛! 按照我们家结婚的习惯,到我儿子结婚时,也是参加贵阳市的集体还礼。地点是云岩区少年宫,电视台还来录像啦,而且市里领导没对婚礼的每对新人都表示祝贺;没对都发了一床珍贵的毛毯! 等到我孙子结婚就在在一家大饭店啦!办了多少周酒席,我也不管啦,但是我儿子也讲了不少话,但是他们可没有什么“签名绸”呀?但真是一代更比一代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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