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日子,嘴里扎心的痛,一查是智齿。 切了点肉,拔除了,过几天去拆线。
发现自己越长大仿佛越胆小了,非常怕疼。拔牙的过程中紧张到连医生也看不下去。而小时候,胆大的就像非洲某个原始部落里的人。
某一种人就是喜欢幻想和联想,看什么都是风花雪月。 拔牙的时候我就想,爱情太像这样的一颗智齿了。存在,即痛,可因为害怕另一种痛,所以你保留着,呵护着,侥幸期盼它好转。
任何一种幸福都是相对的。知道太多的人往往不一定幸福,尤其是你把幸福寄予在某个人身上时。因为每个人都是复杂而矛盾的个体。经营好你能看到的那一面,就好。
其实我喜欢张爱玲胜过林徽因。前者的爱才是我从年少起一直理想化认为的爱。那就是足够绝对的爱。足够完整的爱。看透一切,依然可以低过尘埃。
女人啊,若有太过细腻的情感,自然能领略当情爱的至纯至性,但也容易被太过敏感的心思灼伤。情深不寿,慧极必伤。古人的话总归是有精髓所在的。
我知道有一天我要离开他。就像拔掉那颗快要刺穿肉的牙齿一样。 我不知道那一天何时到来,即使我们有一个50岁的约定。 但我想他忘了,而有一天我也会忘记。
我曾有过认为自己离开他就会窒息的时候。 也曾有过想象他爱上别人就会痛苦万分的时候。 但我知道,这样的时候,将逐渐淡下去。 也许被时光埋没。
当他安静地躺在我身边。我想静静地看着他。然后抱着他。轻轻地吻他。 而这些短暂的时刻,也都将被时光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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