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原因: 一张金黄色克莉丝汀500元卡,不知在什么时候与白色的克莉丝汀100元卡。 事情经过: 2012年10月16日,儿媳妇给我一张金黄色的克莉丝汀的500元的卡。卡号203353630481 2012年10月17日,2012年10月19日,我用这张卡在克莉丝汀福海路店分别消费了二次。(一次14元,有存根。一次11.5元。)都是在台前把卡给收银人员,刷完卡后,收银人员把卡还给我。(经查询得知,卡内还余474.5元) 2012年10月20日,儿媳妇想帮儿子买生日蛋糕,从我这拿去卡。但并没有用卡消费。 2012年10月24日,上午儿媳妇把卡还给我。下午2:51分,我在克莉丝汀福海路店买面包。选好面包后,看到工作人员坐在店内的仓库门口,就跟她说:”打卡“同时,就把卡交给她.打完卡后,她把卡与小票还给我.我看到小票上只有66.1元.我当时就很怀疑,我儿媳妇这两天怎么可能用掉四百多元。我就跟工作人员说:”我为什么用掉这么多钱,你能帮我查一下吗“她说”查不到“然后,我就回家.但是,疑惑一直在心里.晚上,我跟儿子、儿媳妇求证,是否是儿媳妇用掉了钱,但是她说没有用卡消费。在讨论的时候,发现现在手上的卡的面值是100元的,而原来的卡的面值是500元的。(100元卡的卡号是203378544588)我们一家人就反复的想:什么时候,卡被调换了呢?我问了自己,也问了儿媳妇。我们两个身上都没有别的卡,我们都好久没用克莉丝汀卡了。不存在调换的可能性。儿媳妇也在包里查过,没有别的卡。晚上8:30,我儿子就帮我去店里了解情况。店里的工作人员回忆,下午我就是拿一张白色的卡给她的,她刷卡后还了一张白色的卡。她们还帮我查了一下500元卡的消费情况,及100元卡的消费情况。查到500元卡只有在克莉丝汀福海路店2012年10月17日,2012年10月19日我消费的两次情况,100元卡在2011年12月8日,2011年12月12日,2012年10月24日分别消费了三次的情况。我儿子提出希望能够看一下店里的视频。她们就跟店长联系。店长说,明天给我们答复。 2012年10月25日,克莉丝汀福海路店店长给我儿子电话回复,如果要看视频,就得向派出所报案才行。在不能得到帮助的情况下,在晚上,我儿子又给克莉丝汀消费者服务热线打电话寻求帮助。她们说第二天给我儿子回复。 但第二天,消费热线并没有来电话。所以,现在就来找派出所帮忙,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我的困惑: 1、我年纪虽然大,但是,几十年来,也用过不少卡,也没被人调换过我的卡, 2、我不相信店里的人会故意调换我的卡。 3、我也不相信,我儿媳妇会把卡换掉。 4、如果是在柜台上不小心跟人调换了,那又会是什么情况下调换的呢? 所以,希望能够得到派出所的帮助,帮我找出原因。
我想提供几点思路: 一、 看一下卡号为203378544588的100元的卡,在2011年12月1日及 2012年10月24日消费的视频情况。 二、 看一下卡号为203353630481的500元的卡,在2012年10月19日消费的视频情况。
报案人:****** 2012年10月29日
报案后,派出所去店里了解情况后,要我爸去总部申请挂失。我爸第二天坐地铁去了,找到负责人,对方早已知道我爸这事,没帮他挂失,也没帮他看视频,要他再去打服务电话,问卡里还有多少钱!我爸就带着那个电话号码回来,问我还要不要再去找他们。我说,不用再去了,他们也不愿意帮你找出事实真象,我们也没那么多精力去找他们了。 三四天后,我在翻那个女人的包的时候,竟然看见了那张500元的卡。心里的那个气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