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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7日

晴朗

星期 一

痴情,是否有罪    作者/肖莲我爱你
冥冥之中,与你相伴一生的人在前世已经注定。我们来到这世上,就是去慢慢地寻找那异方的他或者是她。可是在我们遇见对的人之前,我们还会碰上许多错的人。于茫茫人海中,或早或晚我们会遇上那个为了你而存在的人。可是有些时候,走的路太过坎坷。遇上了,也许是时间不对,错过了,将不知何时再见。可是爱只能遇见,不可强求。 
    遇上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可是她却不喜欢你。很多人都会说,这是没有缘分。朋友们都会劝你:“放弃吧,不要浪费时间了。”假如放弃是如此简单,世上也许会少些沉重的眼泪。我是一个痴情的人,同时也是一个被爱伤过的人,懂得爱到最后伤的是自己,可是我无法将你忘记,做着有关你的梦直到天明。很多朋友都对我说:“值得吗?虽然每种爱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可是这样的结果你承受得了吗?”我只能苦笑,如果放弃很简单,我早就放下了,这样我也不会在孤独中流泪。
    也许痴情本身就是一种罪。一位失恋的朋友告诉我:“兄弟,女人算什么东西?”可是那天他醉后,却是不停地呼喊着他自以为可以忘记的名子。是的,也许【痴情】就是一种罪,是自己给自己灵魂戴上镣铐,给自己定下的罪。假如没有缘分,为何上天要注定相遇。相逢易,离别苦,他日回首情何处?
    无奈人,伤心泪,今日痴情终为谁?我始终以为时间会冲淡那些伤痛,是的,时间能抹去一些记忆,可是却无法填补那缺憾的伤口。我知道如何拯救我自己,只要忘记,但我不想欺骗我自己,也欺骗不了灵魂。孤单的灵魂后面,是否只留下落寞的忧伤,我说过我会给你安静,我说过要让你自由,可是一切都如我所说,我不知道我是否还会想你,我看不懂,看不懂我自己的灵魂依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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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没有对错   时间:2010-5-17 10:23:02   

内容: 有! 对自己犯了罪. 哈哈! 
想要就上! 不上就不要想!

 

  来自:下一个天亮   时间:2010-5-17 10:27:28   

内容:   也许,你该做些其他事情,才能发现这些痛苦并不需要占据生活的全部。昨天我去敬老院,虽然没做什么,可是却清醒的认识到,我,可以随心所欲的走,随心所欲的奔跑,也是种幸福...年轻就是笔财富,应该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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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莲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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