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从洛阳来北京陪孩子考试。对于她称呼该怎么界定呢?只能是这么称呼.这几年,儿子一直在某足球俱乐部踢球,边踢球边学习,终于到了该上大学的年龄了,选择了北京体育学院。而这么多年,离异的她一个人带着孩子走过了或者可说较艰辛的路。 LO该算我的初恋女友吧,先前小的时候的,对那些女孩子都有着很好的印象,或者有着极强的吸引,这应该不算恋爱吧.而且还是我的单方面的喜欢那些女孩子。而于她,倒是个特例,不说是曾经轰轰烈烈的恋过,确确实实由吸引而来,而且还是我对她的吸引。 当年,从战火分飞的中越反击战战场回到成都。一次,去看负了伤的战友。都说缘本是天定,就这次,铸定了我们六年的相恋。她是某高校的学生,来成都参加一个比赛,住的宾馆正好与我的战友的女友一个房间,这样的相识了。 或许是对兵叔叔的崇敬,应该说是对英雄的崇敬,因为,反击战刚结束,社会上对军人的形象还是崇敬的,何况是我们这些立了功的兵叔。就这样的吸引了她。 分手是苦痛的。后来,随民航从成都调到了洛阳,并在那里工作. 保持了这么多年的关系,保持了这么多年的联系,保持到不出两年就会相聚一次的距离。前年来看了我,去年去看了她。 她来的时候,相约去北京看她,没有去,为什么,不清楚,说不清楚。五十公里,不算距离。昨天晚上,给我发了短信,回到了洛阳。 远隔的时候倒能去看她,近在咫尺了却没有去。 有的时候,自己的想法、做法,自己都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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