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日记本:《流过的紫薇星》
评论:3
2008年10月12日
晴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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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我命由我不由天 时间:2008-10-12 19:49:23
内容: 如若放弃爱,一切都很简单,选择、结婚,一切都很快、很容易。像我
来自:☆云☆ 时间:2008-10-12 21:07:22
内容: 放弃的已不能重来,所以只能选择淡忘,顺其自然
来自:♀公主♂ 时间:2008-10-12 23:09:14
内容: 他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我喜欢他的笑容,我喜欢和他讲话,我喜欢和他沟通。现在他的笑容已经不属于我了。我希望他幸福!爱一个人,就是希望他幸福!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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